发布时间:2022.11.28 05:36 阅读量:10
关于印发《上海海事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
沪海大委〔2022〕76号
各二级党组织;
校内各部门:
现将《上海海事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海事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
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
2022年11月25日
上海海事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工作规程
高校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和高科技人才高地,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大思政格局,培养爱党、爱国,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的高素质人才。高校的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等离退休老同志,懂教育、爱教育、善教育,具有政治、经验、威望、时空优势,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要努力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使广大“五老”在高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发光发热、展其所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关工委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央、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学校关工委是在校党委领导下,以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为主体,以关心、教育、培养青年师生为目的的群众性工作组织。
第三条 学校关工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年,坚持立德树人,培根铸魂,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为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第四条 学校关工委的工作方针是:围绕中心,配合补充,主动作为,协同创新,立足基层,注重实效。
第五条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动员和依靠“五老”力量做好关工委工作,是老同志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有效途径,是建设学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良好环境的重要力量。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六条 学校关工委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和依靠离退休老同志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有关精神为指导,配合学校党政有关部门和各院系开展大学生、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校关工委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针对青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思想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内容、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引导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
(一)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组建关工委讲师团,结合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和民主法治教育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推荐有政治工作经验的退休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讲师团成员、兼职辅导员等,对大学生进行党课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座谈会、谈心会、讲座等,帮助学生深刻理解党的历史、党建理论和党的基础知识,端正入党动机,进而坚定理想信念,听党话、跟党走,肩负起历史使命。
(三)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发挥教学督导组作用,通过与青年教师、干部职工进行“传、帮、带”结对子,培养青年教师、干部和职工的爱岗敬业精神和教学能力。组织老教授、老专家参与教育研究、教学督导和评教评学工作,为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建言献策。
(四)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指导校园文化建设,营造优良的育人环境。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参与科学文化、社会公益、社会实践等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指导大学生理论宣讲团、读书会等相关学生组织开展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五)通过结对子、捐资助学等活动开展帮困助学,帮助、指导解决学生的心困、学困、经困问题。
(六)开展网上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根据形势需要,有计划地通过线上平台开展党课、形势政策教育课和学生谈心活动,使网络空间持续发挥正能量效应,并开创关工委对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新天地和新方法。
(七)发挥杰出校友和社会优质“五老”资源作用,邀请、聘任他们为学生作报告、提供资助等,形成全社会关心学生成长的良好氛围。
(八)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相关离退休同志开展调研活动和课题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学校相关部门工作和决策提供参考。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关工委由校、院两级关工委构成。学校关工委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1-2名,根据需要可设名誉主任1-2名。并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2名。主任由学校党委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学校退休领导担任,并主持学校关工委的日常工作。名誉主任由德高望重的离退休老领导担任,委员由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等党政部门负责人和离休干部直属党支部、退休党总支、老教协、督导组、关工委讲师团成员代表以及特邀党建组织员等组成。名誉主任、主任、常务副主任由学校党委任命;副主任由关工委讨论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由老干部办公室、退休办相关人员兼任。委员中的离退休老同志代表由有关方面协商产生。
第八条 学校关工委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第九条 学校各学院(研究院)设立关工委分会。主任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常务副主任由1名热心关工委工作的“五老”担任;副主任由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委员由相关现职干部和老同志骨干组成。设工作秘书,由现职同志担任,负责本单位关工委日常工作的沟通协调。学院关工委分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学校关工委的指导。
第四章 队伍建设
第十条 为确保关工委队伍人员顺利交替,关工委工作有序衔接,学校要根据机构调整、工作需要以及老同志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及时对校、院两级关工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队伍作调整和补充。学校关工委应会同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老教协等有关部门,采取组织发动、典型带动、奖励促动等办法,动员更多有热情、有能力、有干劲,身体健康,相对年轻的老同志参加关工委队伍,形成一支由核心层、骨干层、参与层组成的结构合理、覆盖面广的“五老”工作队伍,创造条件发挥“五老”作用,把“五老”的丰富阅历、深厚造诣转化为强大的育人优势,使学校关工委工作不断推进发展,取得实效。
第十一条 要发挥和保护好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老同志的积极性,坚持适时、适量、适度的原则,在鼓励老同志发挥无私奉献精神的同时,校、院党政领导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老同志,增强老同志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增强关工委工作队伍的吸引力、凝聚力。
第五章 条件保障
第十二条 学校要为老同志提供学习和了解学校、社会的条件,校领导要定期向关工委传达、通报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请关工委负责同志参加学校有关德育、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党建等专题会议。学校关工委要适时组织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听报告、听讲座,参加学习研讨和参观考察活动。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老同志承担工作的责任心、工作量和贡献,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建立聘任奖励机制,大力宣传老同志的先进典型事迹和奉献精神,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老同志,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 学校要为关工委提供办公室、办公设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关工委必要的工作经费。各学院也应保证学院关工委分会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活动经费。
第十五条 校、院两级关工委要为本单位关工委工作的相关材料收集、保管提供条件,并及时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程由学校关工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上海海事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沪海大委字[2012]22号)同时废止。
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印发